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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问题解答系列(二十二)——资产 使用管理相关问题(三)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12-27   浏览次数:

问题1:什么是学校使用权资产?

答:《吉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23〕339号)规定:

第四十八条 金融合作项目资金等非学校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且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学校的,应按照本办法固定资产使用部分做好相应管理工作。使用党费、团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吉林大学党委,按受托代理资产管理。

以上情况形成的资产为学校使用权资产。


问题2:学校使用权资产如何办理资产入账?

答:金融合作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资产管理处按年度将合作银行提供并经财务处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台账导入使用权资产管理平台,各二级单位可登录系统查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人变更或调拨业务。

党费形成的资产:使用经费卡号为901开头的,登录使用权资产管理平台按填报要求提交入账申请,经党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入账。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