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规定,为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资产管理处将会同财务处举办校内独立核算单位2020年度学校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
二、会议地点:鼎新楼C区417会议室
三、参会对象:校内独立核算单位负责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
四、会议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通报2020年校内独立核算单位资产核查情况;
2.教育部专家讲解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报、审核工作要求;
3.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结合实际,部署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工作方案。
请各独立核算单位在2020年资产核查整改工作基础上,在学校财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将新增、报损、报废、盘盈、盘亏事项处理完毕。对本单位各类资产进行年终清理,及时到资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单位资产账与学校财务账相符、与实物相符,以便使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按期完成,通过教育部审核。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