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编报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241号)有关要求,现就学校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主体及内容
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直属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派出机构、直属服务机构、直属业务机构(不含教学单位和科研院所)计划购置方式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资产事项,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详见附件表格)。
二、编报程序
以上编报主体单位请下载通知附件中模板表格,结合本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和2024拟购置计划填报相关内容。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caozj@jlu.edu.cn电子邮箱,电子版文件须用单位名称命名,并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报送至鼎新楼C区420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编报主体单位应当依据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本单位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配置计划。确需配置的,应当首先在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存量资产;本单位无法调剂的,可通过学校资产调剂公示内容进行跨单位调剂予以保障;调剂无法解决的,对租用、购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
(二)本次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是上级主管部门首次要求编制上报,请编报主体单位认真研读填报表格,二级账管员应严格按照表格中资产名称查询并填写好资产存量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三)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由各单位依据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和政府采购规定。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
(四)未按期报送配置计划的,视为无配置需求,下一年度不得进行相关资产的配置。
联系人:曹志杰
联系电话:85151098
电子邮箱:caozj@jlu.edu.cn
附件:
1.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2024)
2.关于编报2024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3.吉林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