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寒假假期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资产管理处工作实际,现将资产管理处2024年寒假期间对外办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资产系统未办结业务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现资产全口径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做好与财政一体化平台的衔接,资产管理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期间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根据《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22)对资产卡片进行了新旧国标分类号的对应转换,目前已完成存量资产卡片的数据治理。
为保证新年度的建账业务与新国标分类号顺利衔接,资产管理处对2023年提交建账申请但未完成最终财务报销的业务进行了统一驳回,相关业务明细见《附件:驳回资产业务明细》。
二、2024年度重新提报业务流程
经办人登录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后,可于首页【被驳回】处找到相应业务并重新提交建账申请,原填列事项仍保存在系统中。因驳回业务会使得资产业务号发生改变,若资产已于2023年进行验收,原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仍有效,建账人需在【验收报告】栏上传:1.2023年已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2.与新业务号相匹配的空白验收报告(无需重复签字盖章)。
三、2024年寒假期间资产业务办理事宜
2024年1月15日开启资产新年度账期。寒假期间工作时间:1月23日(星期二)、1月30日(星期二)、2月6日(星期二)08:30-11:30,13:30-16:30。
寒假期间资产入账、验收、报废处置业务均可通过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办理,购置论证业务继续通过采购系统办理。
联系方式:
1.入账业务
固定资产入账:丁老师,咨询电话:85151090,13654378373;
无形资产入账:崔老师,咨询电话:85151085,13630321717。
2.论证及验收业务
联系人:曹老师,咨询电话:85151098,17843103311。
3.处置业务
联系人:马老师,咨询电话:85166912,13844846991。
附件:驳回资产业务明细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