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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

校内相关单位:

2019年7月《吉林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获教育部批复实施,根据批复“要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责任制,强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用于规定用途。健全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车辆配备使用管理严谨合规、节约高效”要求,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公车为《吉林大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中所列所有在籍在用机动车。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配套制度及管理档案。

四、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完成自查,将遗漏的《吉林大学公车使用月报表》(2020年1-12月)补齐,做到每车每月一表,交资产管理处留存。同时上报本单位制定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及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2020年度月报施行纸质版月报制,2021年度将启用网上填报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公车使用月报制是公车出行、经费使用的审核依据,请各单位严格落实。上报数据应真实准确,否则将影响后续车辆使用及财务报销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85151028)

附件:吉林大学公车使用月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