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规范报废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及资源使用效率,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实行报废资产处置计划管理。二级单位根据现有资产使用年限、运行现状等,对已达最低使用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老旧闲置、无维修利用价值的资产统一进行核查,制定报废资产处置计划,改变目前报废资产“想处即处”或“常年不处”的局面,按月完成报废资产处置工作(每月10号前提报)。
2.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占用公用房屋的待报废资产,严重浪费了学校房屋公共资源,虚增了学校在用资产价值,各单位对此部分资产应修尽修、应调尽调,应报废则尽快履行报废手续。
3.提前做好寒假报废处置申报工作。寒假期间,涉及部分单位搬迁、楼宇施工、改造的情况,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报废处置申报工作。
4.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数据整合。隶属同一二级单位的三级建账单位,在提交报废资产处置时,应由单位二级管理员整合数据,统一提报;
5.本学期报废处置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月10日。
仪器设备联系人:宋原蕾 联系电话:85151090
家具装具联系人:曹志杰 联系电话:85151098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