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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学校公用房管理改革房产资源使用费收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1-2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公用房管理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学校已对2017年度房产资源使用费进行了收补,下一步将继续开展2018、2019年度房产资源使用费的收补工作。现对各单位开展内部房产资源使用费收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单位参照《吉林大学教学单位和独立科研机构公用房管理细则》(校发﹝2016﹞60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内部的用房分配标准及房产资源使用费收费依据等内容,收费标准应不低于学校的标准,各单位可据此标准对本单位教师或课题组应承担的房产资源使用费进行核定。

二、根据财务相关制度规定,各单位对教师或课题组进行房产资源使用费收补过程中,可在纵向项目间接经费或在研横向项目成本及结余经费中列支。各单位将核算明细金额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报送至资产管理处汇总,由学校财务统一划转。

三、2017年度房产资源使用费各扣缴单位应尽快办理内部核定及抵扣手续,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从相关项目经费中抵扣的数额及经费卡号等信息,由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表格详见附件)

公用房管理工作事关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各单位应全力支持改革工作,提高认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整合资源,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联系人:姜铎(资产管理处公用房管理科),电话:85166989

王鹏(财务处预算管理科),电话:85155168

附件:经费列支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