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学校关于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划部署。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优化资产结构,持续推动资产管理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从粗放管理向精细高效转型,更好发挥物质保障、条件支撑作用。结合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研究攻关,形成一批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与智囊团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产保障。
二、申报方向与选题范围
1.2026年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方向应紧密围绕当前学校资产工作目标,聚焦制约学校资产结构优化、利用效能提升的战略性、紧迫性问题,为全面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提供思路、方法和理论支撑,倡导和鼓励我校行政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联合申报项目。
2.申报人可选择《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备选项目或资产管理其他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所在单位及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突出的实践导向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三、申报条件与成员构成
(一)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研究计划与进度安排切实可行,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列支项目明晰详实,具备完成任务的基本条件。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主体已被校级及以上部门批准科研或教研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组成员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从事和选题相关的资产管理和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须有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承担项目指南相关方向的工作实践,并具备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保障。项目组成员配置应保证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研究。
3.项目应组建3人以上的研究团队。项目组成员应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
4.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人限参与2项项目。
四、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一)资助额度
根据立项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2万元。项目负责人应参考《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二)拨付方式
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形式。
(三)完成时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
五、结项标准
1.项目应立足学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科学精神,注重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并已经完成立项申请书上明确的研究任务。
2.最终结项成果应符合所签订项目合同书中明确的“预期成果形式”:
(1)重点项目成果形式为在正式刊物(有CN刊号或ISBN号)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
(2)一般项目成果形式为在正式刊物(有CN刊号或ISBN号)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不少于8千字的研究报告1篇。
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类成果规范须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管理的相关规定。
3.学术论文应为自公布立项之日起至结项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已注明“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六、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选题论证活页》(附件3)。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推荐人意见”栏,并由推荐人签字,推荐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
(二)材料报送
请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6:3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资产管理处。逾期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申报评审与结果公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后将在校办公网公布。
联系人:宫新统
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C439
电话:85167897
邮箱:zcgl@jlu.edu.cn
附件:
1.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6年度吉林大学资产管理专项研究项目选题论证活页
资产管理处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