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8〕377号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吉林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18〕377号)经2018年7月15日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吉 林 大 学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