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师生员工:
按照《吉林大学公房管理办法》(校发〔2021〕192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学校将于近期对东区车库开展清理工作。
东区部分车库由于经管单位较多,目前存在长期无人使用状态,内部堆放报废资产和个人物品,闲置严重。学校将于7月16日起在东区闲置车库门上粘贴“车库收回”字样的标识封条,面向全校进行公示。
一、封条严禁擅自撕毁,否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车库使用单位或使用人需第一时间联系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共同确认后摘除封条,限期清理车库内物品,无条件腾空交回学校。
三、清理过程中拒不腾空交回学校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崔浩瀚
联系电话:13630321717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21年7月15日